東莞DHL快遞道路貨物運單使用和管理辦法
東莞DHL快遞道路貨物運單使用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貨運單的管理,規范經營行為,以適應道路貨物運輸行業管理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從事營業性道路貨物運輸和運輸代理的經營者,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道路貨物運輸單的管理,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關負責本辦法的具體實施。
第二章 道路貨物運單的性質和種類
第四條 道路貨物運單是道路貨物運輸及運輸代理的合格憑證,是運輸經營者接受貨物并在運輸其間負責保管和據以交付的賃據,也是記錄車輛運行和行業統計的原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