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節假日、火災、意外、海關作業延誤、交通意外、通關口岸塞車、對地址錯誤或不詳所造成的投遞延誤、航空班機延誤及人為不可控制事故,承運人不負責任。由于東莞UPS快遞的原因對貨物造成延誤的,延誤超過48小時按運費20%賠償。延誤72小時以上按運費30%賠償,不承擔延誤所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
注意:國內空運貨要買保險,若有損壞和遺失則由保險公司賠償,按實際的損壞多少來賠償。不投保的貨物遺失最高賠償運費的2倍,空運貨物最低投保2000元,保險費收10/票。多保不限。(注: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不能參加保險,易碎、易壞及貴重物品等,請廠家自行包裝好,或由承運人協助包裝。如有破損后果自負)。
寄件人須誠實填寫品名、數量、海關申報價值,附帶商業發票(INVOICE)給東莞UPS快遞報關(限國際件)若因寄件人蒙蔽虛報而造成海關清關延誤扣關檢查,導致貨物延誤,本公司不負責賠償延誤費。
貨物到達目的地時,收件人應檢查貨物是否完好再簽約,若收件人簽收后,事后再作出理賠,承運人不負責賠償。國際快件運送過程中,如有遺失,按國際運輸公約(華沙公約)中規定出口的國際件,文件遺失最高賠償20美元/封。或免費重寄一次。貨物類按廠家發件時提供的(INVOICE)商業發票金額賠償,沒發票的每票貨物最高賠償為100美元。運費到付件,省內外的快件,若收件人以任何理由拒付運費,寄件人接到東莞UPS快遞的通知后10天內無條件支付到付的運費,出口的國際件180天內收件人仍不履行付款的,將會更改為發件公司付款,發件公司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無條件支付拒收所產生的關稅費用和運費(按ups,dhl.大陸公布價收取)。